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資〔2020〕3號)精神,現就南江縣2020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
(一)認定范圍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向市教育行政部門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請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
(二)認定對象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南江縣行政轄區(qū)內的中國公民。
2.駐南江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3.在我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認定條件
(一)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考試合格證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2015年入學并取得學籍的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yǎng)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川教〔2004〕293號)等政策規(guī)定,下同)執(zhí)行,同時依據申請人實際師范學習年限和學歷條件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證類型。
(三)普通話要求
普通話證書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申請初中層次的教師資格認定者,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各認定申請人按規(guī)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二級乙等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三、申請流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5月11日至6月22日(其間5月21日0點到6月6日上午9:30網站關閉,關網期間不能開展網報,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2.報名網址。
申請人由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報名。
(二)體格檢查
申請者在現場確認前到南江縣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領取《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并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前一天晚餐須清淡飲食,體檢當日早晨請勿進食(不吃早飯,不喝水),空腹到醫(yī)院參加體檢。
(三)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確認地點:南江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教科體局窗口。
提交材料: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學歷證書原件及電子學歷備案表(學信網打印),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醫(yī)院體檢結論為合格并加蓋鮮章)。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戶籍證明和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持本地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7.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
四、領證時間及地點
2020年7月下旬,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件到南江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教科體局窗口領取,恕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
(二)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申請人錯峰、有序進行現場確認,建議現場確認前致電各認定機構咨詢有關事項。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四)政策咨詢電話:0827-8100280。
南江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