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情況下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0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
2. 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
4. 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社會在職人員一般不需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個別招錄機關有專門要求的,從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