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紀檢監(jiān)察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中共遂寧市紀委面向全省公務員系統(tǒng),遴選工作人員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
全省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報考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共黨員身份。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偵查等專業(yè)優(yōu)先。外地公務員限定法律、偵查等與紀檢監(jiān)察工作或案件調查(偵查)工作相關的專業(yè)。
4.從事紀檢監(jiān)察工作或案件調查(偵查)工作2年以上,且主辦過2起以上案件的優(yōu)先。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近3年年終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無違紀違法情況。
6.身體健康。
三、遴選程序
(一)公開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報名地點:中共遂寧市紀委組織部(地址:遂寧市河東新區(qū)環(huán)島商務中心1304室,電話:0825-2221357)。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提交《2015年中共遂寧市紀委遴選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
(二)資格初審。市紀委組織部對報名者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于5月10日前通知筆試,不符合條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擬遴選人數比例為3: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進行體檢、考察。
(六)其他事項。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試用人員,采取頂崗試用的方式進行考核。待考核合格,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本公告由中共遂寧市紀委負責解釋。
中共遂寧市紀委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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