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6來源:本站采編
大邑縣人民法院
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的公告
為切實解決大邑法院書記員欠缺的現(xiàn)狀,結合法院工作實際,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邑法院書記員,現(xiàn)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性質(zhì)
單位:大邑縣人民法院
名額:書記員8名
崗位:書記員
性質(zhì):聘用合同制(編外聘用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祖國、自愿從事法院書記員工作;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和慢性傳染;
5、年齡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6、文化程度:要求國民教育大專以上,熟悉計算機辦公應用軟件操作。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文秘專業(yè)及信息化專業(yè)者優(yōu)先。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時間:2016年2月21日
(二)報名
1.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2.時間:2016年2月22日- 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地點:大邑縣人民法院政治處(大邑縣晉原鎮(zhèn)桃源大道86號329室)。
4.資料審查: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3張(含電子版照片)。報名時應聘人員現(xiàn)場填寫報名表。
5.資格審查:由大邑縣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6.要求: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1)時間地點:以大邑縣人民法院電話通知為準。
(2)內(nèi)容:筆試分為《法律基礎知識》考試與計算機操作兩部分,各占50%分值。其中《法律基礎知識》為書面試題;計算機操作是指在計算機上完成與職位相關的測試。具體內(nèi)容為:①庭審片段現(xiàn)場聽打,聽打錄入漢字達到90字/分鐘,錯誤率2%以下;②office辦公軟件操作、電子郵件收發(fā)、公文寫作。
(3)要求:筆試時須帶本人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2.面試
(1)時間地點:以大邑縣人民法院電話通知為準。
(2)面試比例: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人選。
(四)公布成績
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jù)《法律基礎知識》考試、計算機測試、面試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在指定醫(yī)院一次性進行,不復查,費用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進入考察。考察內(nèi)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缺點和不足、重要回避的關系以及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的重大情況等?疾旃ぷ饔纱笠乜h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缺額,按報考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由大邑縣人民法院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5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四、管理及待遇
1.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到大邑縣人民法院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擬聘人員作為大邑縣人民法院編外人員,上崗試用期為3個月,期滿后按《勞動法》規(guī)定同大邑縣人民法院簽訂《臨時用工聘用合同》,并自愿接受大邑縣人民法院統(tǒng)一管理和考核,工資待遇參照大邑縣同類人員予以發(fā)放,并按規(guī)定為其購買社保。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為保證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大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8211808
大邑縣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88219893
咨詢電話:88210710
大邑縣人民法院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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