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來源:本站采編
為加強崇州市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要求,結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試行)》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38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符合引進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的2016年8月15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需在2016年8月15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需在報名時取得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和條件。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現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yǎng)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18日--5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者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工作日)直接到具體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具體報名地點詳見附件)。
(三)報名程序:
1.填寫登記表。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相關補充材料(原件+復印件),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張。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報考者在現場報名時即進行資格初審,對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各單位報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錄用過程,如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
3.本次報名不收費。
五、考核方式及時間
由各主管部門、中共崇州市市委組織部、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考核小組,對報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進行現場考核(考核具體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現場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崇州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試行)》的相關優(yōu)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五年以上。
八、咨詢及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8-82272271(崇州市監(jiān)察局);
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附件:《崇州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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