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貢公務員考試交流群:116035874
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10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6.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7.在職的公務員;
8.現(xiàn)役軍人;
9.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
10.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單位及名額,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自貢市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我市職位不作專業(yè)限制。報考人員可根據(jù)招錄單位及其職位簡介說明自行選擇職位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忌卿浰拇ㄊ∪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以下簡稱“人事考試”專欄)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人事考試”專欄,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9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近3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 27日上午11:00期間登錄“人事考試”專欄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9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內撥打“公告”中政策咨詢電話。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3月29 日上午8:00前登錄“人事考試”專欄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
符合上述第1項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符合上述第3項的報考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3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地址:自貢市自流井區(qū)交通路1號,電話:0813-2309549)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 zgrsks.com.cn公告。職位被取消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征得報考人員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市其他職位或予以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4月16日至19日登錄“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4月23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xiàn)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9年5月下旬在“人事考試”專欄公布。對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在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專欄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2019年6月上旬公布,報考人員可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www. zgrsks.com.cn點對點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 zgrsks.com.cn。
報考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9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報考手續(xù)亦可在考察階段提交。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暫定為2019年6月下旬。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
面試后,根據(jù)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 zgrsks.com.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報考人員,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本次招考,區(qū)(縣)級機關(單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錄用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流動的,應在錄用為公務員后在招錄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其中錄用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0813—2204967
八、本公告由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本次招考過程中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均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 zgrsks.com.cn公告。
2.根據(jù)《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 0813-2309549
考試政策咨詢電話: 0813-2204158 ,郵箱: zggwyzk@163.com
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 自貢市公務員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