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貢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自貢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貢居住證》的市外人員。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肢體功能障礙、無精神障礙、無色覺異常、無紋身,裸眼視力4.6以上,身高1.68米以上,18-35歲(2001年6月30日出生-1984年6月30日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能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行政拘留處罰的;
(2)有重大民事糾紛未完結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被國家相關部委按照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人員;
(7)本市在職輔警。
(二)優(yōu)先條件
具有計算機、信息通信、法律專業(yè)證書、文秘(中文)專業(yè)證書或類似專業(yè)獲獎證書者、退役軍人、中共黨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06月13日—2019年06月21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40—17:00。
2、報名地點:自貢市自流井區(qū)西林街167號高新公安分局辦公大樓622室,聯(lián)系電話:0813—4703561,聯(lián)系人:黃莉、黃曉毅。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報考高新分局輔警隊員登記表》。報名人員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居住證、第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需提供在線學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準備2張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若發(fā)現(xiàn)考生資料不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發(fā)放《筆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總成績?yōu)?100分,其中筆試50分,面試50分。
1、筆試: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2:1,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聘用名額。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試內(nèi)容為時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識等內(nèi)容。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通知書》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筆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比例1.5:1),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請全體報名人員于2019年06月25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jù)招聘職位及名額,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攜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體檢費按體檢醫(yī)院收取為準(考生自費)。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實施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同時,對主要家庭成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審查?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壋霈F(xiàn)缺額,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 公示
對確定為擬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四、簽訂勞動合同
按《勞動合同法》要求,擬招聘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并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內(nèi)不符合聘用條件的,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條件的簽訂3年期正式合同,3年期滿后合同自行終止;對期滿符合條件的,續(xù)簽兩年期合同。
五、待遇
單位按規(guī)定購買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六、其他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留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由高新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自貢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