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安排和當前疫情情況,經研究決定,原定于2021年12月4日舉行的雅安市202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學校教師、醫(yī)護類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調整至2021年12月25日舉行(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請參加雅安市202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學校教師、醫(yī)護類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的考生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18:00前登錄雅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yarsks.com.cn/)打印準考證,并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等)參加筆試。有關日程安排如下:
一、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2021年12月24日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雅安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七樓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先鋒路30號705辦公室)進行加分復核,考生在辦理加分時應佩戴口罩,并間隔1米有序排隊。
二、筆試成績將于2022年1月7日在雅安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2022年1月10日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22年1月12日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三、資格復審公告將于2022年1月21日通過雅安人事考試網發(fā)布。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xiàn)就筆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告知如下:
一、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15天起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wèi)生。
三、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qū)的考生,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來自國內地區(qū)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14天內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結束隔離觀察后才可以參加考試,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行程卡(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xiàn)場確認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五、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六、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忌诠P試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八、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應簽署《個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來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