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瀘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原定于2021年12月4日舉行的2021年下半年瀘州市各區(qū)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調整至2021年12月25日舉行(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請參加2021年下半年瀘州市各區(qū)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的考生于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24:00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srsks.com)“事業(yè)單位考試”專欄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有關日程相應調整安排如下:
一、未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公布:未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將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于2022年1月10日在瀘州人事考試網采取點對點方式進行公布,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查詢個人筆試成績。由于閱卷工作采取機讀卡閱卷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請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11日18:00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提交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2022年1月12日在該網站公布。
二、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公布:各區(qū)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加分的筆試成績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通過各區(qū)縣人民政府網站采取點對點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
三、首輪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公布:參加首輪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通過各區(qū)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首輪資格審查時間:首輪資格審查時間為2022年1月22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產生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各區(qū)縣按規(guī)定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2022年1月24日通過各區(qū)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28日18:00。
五、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資格審查后領取的面試通知書。
其余事項,請按2021年10月22日各區(qū)縣發(fā)布的2021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為準。凡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約定時間登錄相關公告網站查閱考試動態(tài)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六、筆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xiàn)就筆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告知如下:
(一)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wèi)生。
(三)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qū)的考生,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來自國內地區(qū)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的來(返)瀘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14天內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瀘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結束隔離觀察后才可以參加考試,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每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需提供的人員準備),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
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xiàn)場確認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五)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六)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考生在筆試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擱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鑒于近期國內疫情多點散發(fā),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將根據國家和四川省、瀘州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tài)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瀘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參加2021年下半年瀘州市各區(qū)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的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應簽署《瀘州市人事考試筆試期間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0830-2504875、0830-3101371。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91448f8bc5f74209bb9b13fc08521c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