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 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4. 理想信念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
5. 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
6. 年齡在18至30周歲(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6日(報名第一日)。
7.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9. 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
3.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 現(xiàn)役軍人。
8. 在讀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職位及名額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共22名。招錄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詳見《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取網(wǎng)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初審工作由南充市公安局根據(jù)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進行審查,確認其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錄全過程,在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報考指導、歷年分數(shù)線】
1. 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閱“公告”“職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錄職位所規(guī)定的對象、范圍、條件,以及備注內(nèi)容、注意事項等,然后根據(jù)自身實際,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者應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 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nèi)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因報考者本人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造成報名未成功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負。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檢查合格的考生,應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符合減免報考費用條件的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南充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地址:南充市順慶區(qū)玉帶中路二段111號市人社局三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考生,須撥打聯(lián)系電話(0817-2810427)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1.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 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nóng)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 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職位調(diào)整
確認繳費人數(shù)與招錄名額之比一般應達到5:1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根據(jù)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wǎng)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蛴芍泄材铣涫形M織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diào)整到本次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駕駛證等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歷年真題點擊免費領取】
1. 警務技術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執(zhí)法勤務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yè)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40%、30%、30%。
筆試成績(警務技術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 +《申論》成績×30% +筆試加分。
筆試成績(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24%+《申論》成績×18%+《專業(yè)科目》×18%+筆試加分。
2.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地點在南充市城區(qū),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駕駛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 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畢業(yè)生,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職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報考我市其他職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時符合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忌臃挚偡种挡怀^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于2022年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內(nèi)將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地址:南充市順慶區(qū)西華路72號南充市公安局607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 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報名網(wǎng)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在該網(wǎng)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錄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到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審查
南充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在2023年1月13日前(具體時間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錄用名額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有缺考科目或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將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適時公布?忌促Y格審查公告要求,應攜帶《報名信息表》(貼上照片)1份、準考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 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亦可在考察開始前提交)。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四)面試
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等有關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五)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diào)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執(zhí)行。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地點全封閉進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各職位錄用名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達到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總成績。
體檢由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南充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在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礙體檢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終止其錄用程序;有交換、替換檢驗樣本等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nèi)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有串通作弊、讓他人頂替體檢等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行為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會同南充市公安局確定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壋霈F(xiàn)缺額的,經(jīng)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蛘吖ぷ鲉挝坏,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錄用名額分布在兩個及以上縣(市、區(qū))公安局的職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南充市公安局組織考生,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該職位對應的一個縣(市、區(qū))公安局?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筆試成績?nèi)韵嗤,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
(二)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三)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四)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符合條件的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須向用人單位、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承諾服務年限,凡不承諾服務年限的,不予錄用。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和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將加強對考錄全過程的監(jiān)督,確?间浌ぷ鞴_、公平、公正。凡招錄機關、考錄工作人員、報考者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和考錄工作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招考工作監(jiān)督電話:0817-12380。
八、注意事項
1. 招考過程中需考生知曉的信息和調(diào)整、補充、提示等有關事項,將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通知或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2.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規(guī)定,報考者在公務員錄用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4.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
5.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政策咨詢電話:0817-2102378(南充市公安局),0817-2701663(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南充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點擊下載)
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
南充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25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0E1FDD77916B8D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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