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30來源:本站采編
招聘職位 |
招聘名額 |
招聘范圍 |
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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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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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 |
2 |
攀枝花市(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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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二、崗位職責
從事與審判、執(zhí)行相關的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 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7年12月29日至2004年12月28日期間出生);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備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并已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不限專業(yè);
7. 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8. 掌握速錄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和文字寫作能力;
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0.已在攀枝花市各縣(區(qū))法院從事聘用制書記員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 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 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
6. 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7. 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 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617室(炳三區(qū)新福路26號)聯(lián)系電話:2226149,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報名。
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2022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考信息表》(紙質件和電子檔各1份),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符合報考崗位招聘條件,以上材料可從附件下載;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有學位證書請一并提供)、戶口簿、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的提供居住證證明等相關資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3)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證明》;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張(照片背后寫報名者姓名)和電子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與紙質照片一致)。
(5)已在本市其他法院工作的在職聘用制書記員報考需取得工作單位的書面同意。
4.資格審查: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報名者本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5.發(fā)放準考證: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速錄技能測試開考比例為 1∶3(職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shù)之比)。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調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職位,并及時公布。
1. 速錄技能測試:電腦文本錄入,指定統(tǒng)一文本錄入,通過看、聽、打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的漢字輸入速度和準確率,滿分為100分。
2. 面試:依據(jù)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遇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出現(xiàn)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5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凋、計劃組織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 公布考試總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門戶網站統(tǒng)一公布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面試后,根據(jù)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shù)1∶1的比例(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由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人員,從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名次)。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有關考察規(guī)定,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名次)。
(五)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同步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報請上級法院審批后,由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通知報到,按照相關規(guī)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必須提交處理完畢的書面證明。
(七)遞補
報考者考試總成績一年內有效,以本次簽訂合同時間起算。期間因聘用制書記員未按時報到、本院聘用制書記員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遞補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名次),并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經上級法院備案同意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特別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告,請報考者隨時保持關注。
2.請報考者確保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邀請區(qū)紀委監(jiān)委駐區(qū)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實施監(jiān)督。
報名咨詢電話: 0812-2226149
駐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電話: 0812-3500621
附件: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2022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考信息表.docx(點擊下載)
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8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NewsList_PZH&Guid=NEWSC59904F4448AF741F196BCAD67943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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