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6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含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及退役士兵。
注:在職人員報考者,須征得用人單位或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 招聘崗位、名額及相關要求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shù) |
身高 |
年齡 |
其他條件 |
勤務警務 |
33 |
168厘米及以上 |
30周歲及以下 |
限男性報考 |
勤務警務 |
6 |
160厘米及以上 |
30周歲及以下 |
限女性報考 |
(三)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
2.學歷要求:高中(含)以上學歷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人員);
4.身體健康。
(四)優(yōu)先聘用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下列人員:
1.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5.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自愿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2.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米易縣公安局政工科321室(草場鄉(xiāng)寧水路1號、米易三橋頭高速公路入口方向,縣城內(nèi)乘坐特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
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nèi)容,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現(xiàn)場報名所需資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沒有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高校出具的證明其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的證明材料);
(2)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照4張;
(3)退伍士兵報考的還應出具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在職人員須要出具用人單位或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網(wǎng)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0日— 7月12日。
報名方式:考生真實、準確填寫《米易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各項內(nèi)容后,將報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僅限退伍軍人)的照片發(fā)送至QQ郵箱517154885@qq.com。
網(wǎng)絡報名人員需在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將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4張交到米易縣公安局政工科321室。
(二)繳費
按照四川省發(fā)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在現(xiàn)場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wǎng)絡報名通過人員在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米易縣公安局政工科321室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請于2023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米易縣公安局政工科321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忌M入考試地點時,須自行佩戴口罩、自備簽字筆。
第一環(huán)節(jié)為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第二環(huán)節(jié)為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30%。
第三環(huán)節(jié)為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本人負責。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時事政治。此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復習資料。
2.筆試時間及分值:考試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3.筆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體能測試
1.測試時間及地點。2023年7月18日上午8:00,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到米易縣體育場(米易中學校園內(nèi))簽到參加測試。9:00封閉考場,遲到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2.測試項目。立定跳遠、4X10往返跑、50米、2000米。
3.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試當日計算。
(三)加分:符合下列條件可享受加分。
1.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5分;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加3分;
2.曾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政法委、組織、人社、公安部門表彰人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加1.5分;
3.中共黨員,加0.5分;
4.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生,加2分;
5.目前在攀枝花各區(qū)縣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加0.5分;
6.大學本科以上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加1分;
7.持有A1型汽車駕駛證人員,加0.5分;
8.具有計算機應用、新聞媒體、財會、醫(yī)療護理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yè)生,加0.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退伍證、畢業(yè)證、駕駛證、黨員證明、相關刊發(fā)作品、等級評定書、獲獎證書等)及復印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四)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jù)參考人員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之和與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實際達不到確定參加面試比例,仍以實際人員參加面試,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
2.領取《面試通知書》。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按照四川省發(fā)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 +體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加分。
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體能測試、面試成績、加分、總成績及排名)將于面試工作結束后及時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和在米易縣公安局張榜公示?荚囍写嬖谌笨蓟蜻`紀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注:考試總成績一年內(nèi)有效,當米易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出現(xiàn)缺額時,可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政審。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實際招聘崗位數(shù)等額確定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進入體檢人員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若總成績出現(xiàn)最后一名并列的,按《公告》中第一條第四款列出的優(yōu)先聘用條件優(yōu)先聘用,若都具備優(yōu)先聘用條件或都不具備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人民警察職位”標準執(zhí)行。
五、政審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政審。政審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因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和政審。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分別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米易縣公安局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縣公安局政工科。因通訊不暢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政審合格并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縣公安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對培訓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間,實行為期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
八、紀律監(jiān)督及回避
招聘工作信息、程序、結果全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參與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米易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812一8179566
米易縣委政法委 0812—8174169
咨詢電話:
米易縣公安局政工科 0812—8311571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8113071
九、本公告由米易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米易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xls(點擊下載)
米易縣公安局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1226A9A71ACE017BC0A362C9AD54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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