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符合《2024年崇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詳見附件)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應聘考生系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yè)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高校畢業(yè)證書所載專業(yè)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yè)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職業(yè)院校(含技工院校)應聘考生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1〕82號)有關要求執(zhí)行。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2024年崇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確定的其他條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公告發(fā)布當日)。
6.曾參加我市公開(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報到或經公開(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辭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yè)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9.現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yǎng)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不屬于此次招聘范圍。
10.有違反其它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部分崗位的應聘資格條件
報考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崇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應征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招聘等優(yōu)惠政策(下文均簡稱“招錄優(yōu)惠政策”)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
(二)經組織選派在崇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原成都市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農村特設教師崗位計劃”、“基層衛(wèi)生機構大學生支醫(yī)計劃”人員和“大學生服務社區(qū)就業(yè)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
2.服務崇州市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3.以上兩類人員志愿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區(qū)(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7日,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招錄優(yōu)惠政策被各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網上繳費: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3.準考證打。 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
4.筆試時間:4月27日。筆試時間如有變化,相關事宜將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網、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請及時關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試網”公眾號的招聘信息并在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查看具體考試要求。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4年崇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詳見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tǒng)審核和繳納報名費。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報考崗位、考試科目等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主管機關和招聘單位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3〕473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東路118號5號樓)辦理退費手續(xù)。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tǒng)里打。,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系統(tǒng)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達不到1:3的,經主管機關同意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的《準考證》。
2.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折合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
5.筆試成績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于2024年5月17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查詢,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和名次排名及是否進入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查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6.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7日,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
已按規(guī)定享受過招錄優(yōu)惠政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制內錄(聘)用的,再次報考時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崇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據:1.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2.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進一步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意見》(成府規(guī)〔2024〕3號)規(guī)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崗教師”等基層項目人員分別按《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部門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21〕19號)、《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lián)發(fā)〔2021〕28號)等規(guī)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農村特設教師崗位計劃、基層衛(wèi)生機構大學生支醫(yī)計劃人員)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實施新一輪成都市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成人社發(fā)〔2023〕6號)規(guī)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原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tǒng)打。、《居民身份證》、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及服務協(xié)議、相關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tǒng)打。、《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提交加分材料時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材料)、《退役證》以及《優(yōu)秀士兵證》、《優(yōu)秀士官證》、《優(yōu)秀義務兵證》、《優(yōu)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明)、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所有擬加分人員須在2024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時間:09:00-12:00;13:00-17:00)內由本人前往崇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進行辦理(地址:崇州市永康東路385號—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5、6號服務窗口,咨詢電話:028-82203533),并現場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二)面試及原件核對校驗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同一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原件校驗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原件校驗。同一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原件校驗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原件校驗。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面試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進行公布。
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
報考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崇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退役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或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所在崇州市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未享受過招錄優(yōu)惠政策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服務協(xié)議、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編制人員的考生,須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出具關于其錄(聘)用時未曾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的證明。
原件校驗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本人身份證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主管機關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同一崗位最多遞補2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進行公布,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公告。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當天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招聘名額2倍的崗位,擬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招聘達到2倍及以上崗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由崇州市人社局在3個工作日內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七、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再相同,按《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如筆試、《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均相同,由主管機關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yōu)選擇)。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進行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主管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方式與確定體檢人員方式一致),同一崗位只遞補1次。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進行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確定為進入考察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及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方式與確定體檢人員方式一致)進入體檢和考察,同一崗位只遞補1次。遞補考察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原則上須在崇州市服務滿五年。
十一、紀律和監(jiān)督
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guī)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jiān)督舉報:崇州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電話:028- 62650904。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82208550)。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技術支持電話:12333。
十二、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以及招考機關無關,特此提醒。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2024年崇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點擊下載)
來源:https://cdpta.cdrsigc.com/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4/24032614582572324032614582572356g0.html
相關資訊
成都邛崍市2024年公開招聘104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上半年成都彭州市衛(wèi)生健康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36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上半年成都彭州市衛(wèi)生健康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鄉(xiāng)村醫(yī)生專項計劃人員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成都市新津區(qū)24家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7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度成都市雙流區(qū)衛(wèi)生健康局所屬13家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55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成都市郫都區(qū)公開招聘37名公共類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度成都市雙流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成都市溫江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衛(wèi)健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度成都市溫江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4年成都青白江區(qū)衛(wèi)健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大學生鄉(xiāng)村醫(yī)生專項計劃人員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