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8來源:本站采編
(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準考證。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合格并繳費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雅安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試資格復審或政策性加分時使用。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合格并繳費的報考者應在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24:00前登陸雅安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等)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我局進行相應調減或取消。我局根據考生報名時“是否服從調配”項的選擇情況,對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中服從調配的考生,直接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有關情況將于2015年4月10日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對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中不服從調配的考生或服從調配但不符合其他崗位條件的考生作退費處理,其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將在2015年4月13日前通過網絡退回考生賬戶。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含專業(yè)技能測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含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考試成績按以下辦法計算:
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含專業(yè)技能測試)×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地點在雅安市雨城區(qū)(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筆試的范圍詳見《四川省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我局已上傳至雅安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欄)。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2日在雅安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2015年5月14日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5年5月15日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二)筆試加分。
1.加分對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志愿者;
(7)退役大學生士兵。
2.加分條件:
(1)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特崗教師”計劃的志愿者,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等項目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計最高不超過6分。
(2)按照四川省人事廳《關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服務期滿志愿者參照省“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享受服務期滿后有關政策的批復》(川人辦發(fā)〔2009〕182號)規(guī)定,成都市“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后參照省“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加分政策執(zhí)行。
(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調整“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干部”聘期的意見〉的通知》(川委辦發(fā)電〔2009〕25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截止報名時,任職期滿(含簽3年滿2年)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報考縣(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每工作滿1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經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的另加3分(獲獎次數不累計加分),加分合計最高不超過9分。報考市屬事業(yè)單位的,按上述規(guī)定加分,加分合計最高不超過6分。
(4)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5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且在基層服務的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照省“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加分政策執(zhí)行。
(5)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截止報名時,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加,符合兩個及以上加分規(guī)定的,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志愿者,參加本次招聘考試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4月22日—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雙休日除外)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雅安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大眾路19號)辦理加分手續(xù)。
加分對象中第(1)—(6)類人員,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及準考證;2.身份證;3.服務地所在縣(區(qū))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4.協議書或服務證;5.年度考核登記表;6.縣區(qū)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優(yōu)表彰的證書或文件。加分對象中第(7)類人員,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及準考證;2.身份證;3.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畢業(yè)證;4.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5.《優(yōu)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
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單及加分情況,將于2015年4月30日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加分有反映的,經查實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其加分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由我局統(tǒng)一確定,并集中在我局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確定并通知到每位考生。本次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原則上在2015年6月20日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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