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來源:本站采編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一)財務科工作人員1名;
(二)路政支隊工作人員1名。
二、遴選范圍
廣安市轄區(qū)內市、縣(市、區(qū)、園區(qū))兩級機關(單位)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有較強的大局觀、責任感、事業(yè)心,愛崗敬業(yè),誠信友善;
(二)具有3年以上市、縣級機關(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至2015年6月1日);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含本科);報考路政支隊職位需要法律專業(yè),報考財務科職位需要會計學專業(yè);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工作期間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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