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9來源:本站采編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四、考調(diào)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5日8:30至7月5日18:3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華鎣市紀委公開選調(diào)網(wǎng)絡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附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guān)公章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張。報名地點設在華鎣市紀委組織部,聯(lián)系人:彭代淑、劉琰兮;聯(lián)系電話:0826-4823376。
3.資格審查
報考者本人對所提供的證件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或隱瞞情況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考察。
1.面試:
面試分為理論問答及實地操作。
2.考察:
根據(jù)報考者面試成績,確定2名考察對象。考察采取查閱檔案、群眾測評、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現(xiàn)場核實等方式,全面考察報考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因主動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批準,可在參加本職位報考者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體檢
根據(jù)考調(diào)職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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