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來源:本站采編
6.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面試暫定為2016年3月5日至8日進行。面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地點設在甘孜州康定市。為保證面試公平、公正進行,面試前考生抽簽決定面試分組及順序,評委抽簽決定面試分組。
面試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80元。
八、體能測評
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務員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guī)定,在面試后3日內(nèi)組織實施。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九、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職位與進入體檢人員普警1:1的比例,特警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體檢人員?荚嚳偝煽兿嗤,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申論》、《藏語文》筆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對實際面試人員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體檢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務員局組織實施。招錄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不復檢的項目不予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組織實施。體檢出現(xiàn)的缺額,可依次進入遞補一次。
十、考察
考察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務員局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組織實施?疾斐霈F(xiàn)的缺額,依次遞補一次。
十一、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二、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安局進行審核,報州人社局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由招錄單位通知錄用者。
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辦理有關手續(xù),按照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錄用,并在三年內(nèi)取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
已報考省內(nèi)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已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以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招考的單位不予錄用。
(二)新錄用的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評授警銜。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的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錄用。
(三)最低服務年限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除試用期外應服務5周年。5年內(nèi)不得調(diào)離所工作的單位,特警在最低服務年限滿后進行轉崗。
十三、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四川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836-2822498(甘孜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diào)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試網(wǎng)(www.gzrsks.gov.cn)上公告。
2.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836-2878069、2835269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招考職位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2015年10月13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