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7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我廳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補充到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個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F(xiàn)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我廳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www.sc.hrss.gov.cn,下同]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
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
成都市西大街258號社保大廈14樓 |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tǒng)、數據和金保工程的規(guī)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社會保障卡管理、發(fā)行和“一卡通”應用工作;負責全省12333電話咨詢服務系統(tǒng)及公共服務信息系統(tǒng)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省本級及廳機關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
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
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
四川省成都市東二巷18號 |
承擔管轄范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等日常工作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境外留學人員和赴臺陸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xù);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yè)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yè)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3名,其中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1名、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5日10:00至11月9日0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須知。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事業(yè)單位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
本次公招我廳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我廳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yè)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15年12月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以便招聘單位了解報考者基本情況,但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有關部門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相片后原則上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照片質量審查意見。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及時重新上傳。
(二)網上繳費
上傳相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止2015年11月11日08︰00。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1科繳費50元。通過網絡報名且上傳相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我廳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由我廳于2015年11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招聘崗位取消后,報考者已繳納的筆試考務費,于2015年11月27日前通過互聯(lián)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報名表
上傳相片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2015年12月1日至12月4日24︰00前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均不得作為參考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fā)〔2006〕3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fā)〔2009〕457號)要求,結合本部門直屬事業(yè)單位實際,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荚嚦煽儼匆韵略瓌t計算:
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筆試《綜合知識》一科,滿分為100分,筆試地點在成都市。
2、筆試范圍。公共科目筆試《綜合知識》的考試范圍詳見省人社廳2014年9月28日修訂發(fā)布的《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請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
3、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12月5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公共科目筆試原始成績于2015年12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人事考試網查詢。由于公共科目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對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2015年12月22日至24日24:00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于2015年12月28日17:00前在該網站公布。筆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由我廳于2016年1月6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sc.hrss.gov.cn)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fā)〔2011〕1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的退役士兵,按規(guī)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5年12月4日12∶00前在工作時間將以下材料交我廳人事處(地址:成都市陜西街54號2樓206房間,聯(lián)系電話028-86744742),以便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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