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加強新都區(qū)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基層干部隊伍的年齡、學歷結(jié)構(gòu),新都區(qū)根據(jù)機關公務員編制現(xiàn)狀及工作需要,擬面向四川省公開遴選公務員24名(其中: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19名、行政機關公務員5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成都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結(jié)合的方式遴選。
二、遴選名額及職位
遴選名額為24名。具體職位詳見《新都區(qū)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三、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四川省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新都區(qū)本區(qū)的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二)遴選條件
1. 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且原單位同意報考;
2. 政治素質(zhì)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 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2012年12月20日前考錄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且任科員滿2年以上;
5.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 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新都區(qū)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2.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qū)D(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公)試用期的;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報名網(wǎng)站: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www.cdpta.gov.cn)。本次考試不設現(xiàn)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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