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5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二)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正式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五)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現代化辦公設備。
(六)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七)同等條件下具有黨建工作、社工工作經歷的人員優(yōu)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到原用人單位開除處分的;
(二)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三)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22年1月24日起至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3.報名地點:中共瀘州市江陽區(qū)委組織部兩新黨建辦(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qū)星光路6號江陽區(qū)黨政大樓11樓1119室)。聯系電話:0830-2367376。
4.報名時需提供資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報名表》1份(見附件);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一式2張(其中一張貼報名表);④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獲獎情況的,提供資格證書或獲獎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⑤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主動配合“健康碼”掃碼及體溫檢測工作,并向工作人員出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等。
5.報名要求:報名信息填寫必須真實、完整。報名信息填寫不真實或填寫錯誤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留下有效的聯系電話,在報名考試特別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階段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由江陽區(qū)委組織部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在考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電話通知本人領取準考證并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
1.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請?zhí)崆皽蕚浜帽救朔酪呓】荡a(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于首場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出具,紙質版、電子版均可,下同),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2.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筆試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區(qū)委組織部同意,取消該職位公開招聘計劃?荚噧热葜饕獪y試應試者黨建黨務基礎知識、時政理論和文稿寫作水平。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3.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數與擬選聘人數原則上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擬選聘人數的2倍,則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綜合成績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zsrsks.com)【其他】欄目進行公示。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也相同的,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陽區(qū)委組織部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綜合研判,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六)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江陽區(qū)委組織部在瀘州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zsrsks.com)【其他】欄目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期滿后,因報考人員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工作待遇
(一)實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簽,聘期最長三年,由瀘州市天天人力資源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勞務派遣。聘期內根據工作需要將聘用人員派駐到國企、非公企業(yè)、社會組織等單位開展駐企(社)黨建工作,聘用人員一旦與派駐單位另行簽訂用人合同,或三年聘期結束還未與派駐單位簽訂用人合同的,則聘用合同終止。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200元/月;轉正后基本工資為2500元/月,績效工資500元/月,并享受所在單位工會福利待遇,單位可提供住宿(人才公寓)。
(三)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繳交“五險”,即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醫(yī)療、生育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四、考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考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告知如下:
(一)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二)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qū)的考生,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來自國內地區(qū)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及所在縣(市、區(qū)、旗)旅居史,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旗)旅居史,以及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劃分的重點管控地市旅居史,或正在處于居家或集中隔離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qū)、旗)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qū)、旗)旅居史的來(返)瀘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即筆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來(返)瀘并做好采樣檢測準備,經查驗核酸檢測結果、報告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三)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48小時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
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四)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忌诠P試過程中被發(fā)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擱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鑒于近期國內疫情多點散發(fā),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將根據國家和四川省、瀘州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tài)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瀘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參加本次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筆試的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應簽署《瀘州市人事考試筆試期間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整個招聘工作接受江陽區(qū)紀委監(jiān)督。工作中如發(fā)現違紀現象,可向江陽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區(qū)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舉報或反映。
(二)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無法聯系上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公告由江陽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
咨詢電話:0830-2367376 監(jiān)督電話:0830-3162071
附件:《江陽區(qū)委組織部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中共瀘州市江陽區(qū)委組織部
2021年1月14日
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7fb621dcdbe842f0b5c0fb467fb3ea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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