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1來源:本站采編
一、選聘人數
選聘8名駐院(庭)特邀調解員。
二、派駐地點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本部、經開區(qū)人民法庭
三、崗位職責
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由人民法院按程序選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xié)商基礎上達成調解協(xié)議、解決糾紛等調解活動的人員。工作職責是在法院指導下調解矛盾糾紛,從事相關司法輔助工作。
四、選聘條件
(一)特邀調解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憲法,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且年齡在68周歲以下的成年公民;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誠實守信,愛崗敬業(yè),熱心調解工作,有較為充足的時間保障參加調解工作;
3.具備高中或以上學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法律專業(yè)知識,善于做群眾工作,有較好的調解能力;
4.具有操作電腦的基本技能,能操作常用的辦公軟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擔任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等相關執(zhí)業(yè)證書的;
5.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尚未刪除或撤銷的;
6.因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被納入社會信用黑名單管理的;
7.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8.有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經歷的;
9.因身體原因無法勝任調解工作的;
10.存在其他可能嚴重影響調解公信力的情形的。
(三)具有以下條件的可以放寬條件并優(yōu)先聘用
1.具有審判、檢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務及法律教育等崗位工作經驗的;
2.具有街道、鄉(xiāng)鎮(zhèn)、村(居)委等基層工作經歷的;
3.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
4.退休法官、檢察官、公安、司法人員、仲裁員或公證員等。
五、工作要求及補貼標準
1.調解員對調解的案件必須整理好卷宗并進行裝訂,經驗收后方可領取個案津貼;
2.對調解不成功案件必須要有進行了調解的相關信息即聯(lián)系了被告,當事人爭議的焦點,無爭議的事實(當事人認可的依據)等內容;
3.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實行按件計費領取調解補貼。補貼標準按《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調解員調解案件審核及補貼發(fā)放(實施意見)》確定。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709室),聯(lián)系電話:5099032;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2)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如有其他可以證明調解能力和相關工作經驗的資料可一并提交;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報名人員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隱瞞、漏報等。
(二)資格審查
本院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和考察,確定入選人員。
資格審查貫穿選任全過程,凡有關材料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本院有權取消報名者的聘用資格。
(三)公示
特邀調解員選任后,在官方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任命與培訓
確定選聘的特邀調解員,由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頒發(fā)《特邀調解員聘書》,進行培訓。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與特邀調解員之間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合同關系。
(五)任期
特邀調解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續(xù)聘。
任職期間,特邀調解員應恪守職業(yè)道德,嚴格遵守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相關管理制度。
特邀調解員嚴重違反相關管理制度,或者發(fā)生不能履行職責情況時,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有權解除聘任。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日
來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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