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綜合應急救援人員7名;廚師1名。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救援人員崗位要求:年齡18—30周歲(以2023年11月9日為限,退役軍人放寬至32周歲),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身高162cm以上;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yōu)先。
廚師崗位要求:年齡18—35周歲(以2023年11月9日為限,退役軍人放寬至37周歲),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廚師職業(yè)資格初級及以上證書;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yōu)先。
(三)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紀律性強,自愿從事本工作,服從崗位調整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政治堅定,道德品質好,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具有普格縣戶籍或居住證明(2023年11月9日前戶籍已在普格的或者普格生源地考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在各級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職人員。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有吸毒史(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9.現(xiàn)役軍人。
10.在讀學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11.法律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
(一)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資格審查工作由普格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核和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9:00—17:30)
2.報名地點:普格縣應急管理局10樓會議室(普格縣火把文化廣場電梯公寓)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等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
1.考生需提供:畢業(yè)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wǎng)頁上相關提示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證、資格證(所報崗位有要求的須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3張。以上證件審原件收復印件(1份)。
2.資格初審。報考人員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根據(jù)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3.報考者所留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延誤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面試成績占30%,體能測試成績占70%。
(一)體能測試
1.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當日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證件不齊的取消體能測試資格,責任自負?忌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體能測試場所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xiàn)的名額空缺不遞補,體能測試正常進行。
2.體能測試內容。
救援人員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鍛煉評分標準》執(zhí)行。測試項目及分值:立定跳遠(25分),1000
米跑(25分),俯臥撐(25分),仰臥起坐(25分)。
3.體能測試成績公布。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4.考試總成績計算?荚嚳偝煽儵勼w能測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注:體能測試、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應急管理局提前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體能成績不合格者(未達到60分)不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當日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入考場,證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責任自負?忌赐ㄖ臅r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由此出現(xiàn)的名額空缺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4.考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由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以電話形式通知并在步行街路口、畜牧局路口張貼成績單公布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含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5.廚師崗位在通過體能測試、面試、政審后需進行現(xiàn)場烹飪操作考核。(現(xiàn)場操作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則按筆試或體能成績、面試成績的先后順序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再次并列的則按學歷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5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另行通知。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檢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忌谏鲜鲰椖课催_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其中尿毒檢為陽性的也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進入政審,考生政審需攜帶普格縣應急管理局發(fā)放的政審表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鄉(xiāng)鎮(zhèn)、村組(社區(qū))簽字、蓋章。
六、公示
通過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未通過的不遞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將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政審合格人員與普格縣應急管理局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1年,其中試用期1個月。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況由普格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決定是否續(xù)簽。不予續(xù)簽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辦理解聘手續(xù)。新聘用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上崗前由普格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統(tǒng)一組織業(yè)務培訓。
根據(jù)綜合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和崗位性質,綜合應急救援隊員實行24小時執(zhí)勤備戰(zhàn)工作制度、輪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執(zhí)勤備戰(zhàn)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條令條例、規(guī)章制度及合同約定。未盡事宜以簽訂的正式勞務合同內容為準。
八、薪酬待遇及保障
正式聘用后,隊員每月工資由基礎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社會保險+出勤補助構成。
1.基礎工資。3000元,每三年調整一次,由甲方提出調資方案報縣政府常務會審議。
2.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按實際入隊時間開始計算。在隊每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0元。
3.職務工資。副大隊長500元/月;中隊長400元/月;班長200元/月;副班長100元/月;運兵車駕駛員1000元/月;炊事班廚司1000/月。
4.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包含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意外保險、按國家有關政策由縣應急管理局統(tǒng)一購買。
5.出勤補助。外出執(zhí)行撲火。救災任務的,出勤補助為200元/天/人;除執(zhí)行撲火、救災任務之外的其他出勤,出勤補助按普格縣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九、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聘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面試、體能測試都需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請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關崗位調整、考試總成績等相關事項公示均在普格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請考生主動、及時查看相關公告。錯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格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馬芳(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
聯(lián)系電話:18283407139
普格縣應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來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311/t20231107_2583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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