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4來源:本站采編
為加強華鎣市干部隊伍建設,根據(jù)《華鎣市人事調配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面向全國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下同)工作人員8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
考調職位見《2014年華鎣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考調對象和條件
(一)考調對象
符合考調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中在編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干部身份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年齡條件、文化程度和專業(yè)知識。
3.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 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5.在華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未滿3周年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9月9日8:30至9月18日18:30,雙休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單位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華鎣市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張。報名地點設在華鎣市人才交流中心(華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