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來源:本站采編
3.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1月13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于2015年1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5樓,電話:028-86150916)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四)報名要求
1.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完全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應聘資格審查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的崗位要求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 報考者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lián)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原件校驗(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并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jīng)區(q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5年1月16日通過龍泉驛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lqyrsj.gov.cn,下同)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15年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時間:2015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加分:經(jīng)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 26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jīng)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1月2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時間內交成都市龍泉驛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qū)長柏路248號,聯(lián)系電話:028-84846499),經(jīng)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報考面向經(jīng)組織選派服務于龍泉驛區(qū)城鄉(xiāng)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guī)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5年1月31日以后在龍泉驛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閱。
7.查分申請: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8.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后續(xù)報考資格。
(二)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
1.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jù)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復審有關事項于筆試成績公布的第二日在龍泉驛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布。
2.校驗復審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校驗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核對校驗的,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龍泉驛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網(wǎng)上查看相關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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