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9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6名成熟型教師。本次公開選調為編制內選調,選調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及對象
符合公開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編制內在崗教師。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三、公開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市教育局下屬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公開選調4人﹑職業(yè)中學教師崗位計劃公開選調1人。
市委黨校下屬干部培訓中心法律專業(yè)課教師崗位計劃公開選調1人。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2015年都江堰市公開選調成熟型教師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地點: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市就業(yè)和社保綜合服務中心一樓)。
現(xiàn)場報名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及相關獲獎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近三年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黨校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報名時間
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選調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
此次公開選調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書》。應聘者報名合格后,繳納面試費,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標準:根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面試費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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